2024年10月9日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(3个)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| 2024-10-09
有关申请人
目前保健食品旧系统已停止网上领取意见,审评意见通知书一律采取EMS方式邮寄,我中心不接受现场领取。对于本清单所列产品,我中心已按申请人在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,将其审评意见通知书寄出。寄出后10日内未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如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,请尽快到受理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。已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如下:
序号 | 产品名称 | 申报单位 | EMS单号 |
1 | 亳药牌人参制何首乌软胶囊 | 亳州千草药业有限公司 | 1289269664907 |
2 | 倍秀®荷叶山楂决明子粉(咖啡味) | 广州市力美杰保健品有限公司 | 1289269666607 |
3 | 合辉牌制何首乌当归茯苓颗粒 | 北京金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| 1289269671007 |
注:在新的“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申报的产品请在该系统(地址:http:// bjzc.zybh.org.cn)中查询产品审评进度